| 标题 | 老结婚证补办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6-07-06 |
| 联系人姓名 | 李** |
| 性别 | 女 |
| 部门/状态 | 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处理完成 |
| 留言内容 | 父母的老结婚证上母亲身份证号和现在的不符,补办现在身份证号的结婚证需要一些什么材料? |
| 回复时间 | 2026-07-09 |
| 回复内容 |
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材料及流程 当事人需要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五)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当事)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 (二)证明材料 1.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因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三)照片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详情:根据反映情况,思茅区民政局于2026年7月7日座机致电李女士,了解情况为母亲于2003年在思茅区领取结婚证,其母亲2004年在公安一代身份证与二代身份证换证过程中,其尾号后四位有变化。因身份信息与2003年办理的结婚证身份信息不一致,导致其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经询问婚姻登记窗口具体流程后及材料后,告知当事人如何去办理相关事宜,当事人表示感谢,很满意此次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