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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申请廉租房硬性条件问题咨询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10-22
联系人姓名 李**
性别
部门/状态 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处理完成
留言内容 关于你们所要求的一些硬性要求对我们这些本来就比较贫困群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第一个硬性要求是要有劳动合同且必须满一年以上,但是你们是否考虑过有些小企业是否会签劳动合同会按照合同规定执行,第二就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地问题,景谷也属于普洱市管辖范围为什么必须只能在思茅区,这个和让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有什么区别,你们不觉得你们这些要求是在卡门槛吗,让本来更加需要住房需求的人群怎么去解决,另一个就是对重大疾病人员优先政策,在加上你们这些硬性要求不觉得很冲突吗?5658
回复时间 2025-11-03
回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留言,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您反映的公租房申请问题高度重视,已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电话与您沟通,详细了解了您的基本情况及需求,现将相关政策和您的申请资格说明如下:
2014年9月起,思茅区廉租房与公租房已并轨运行管理,统一更名为“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根据《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思茅区主城区公租房: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思茅区主城区户籍或已与思茅区主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备案1年以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合同备案可不满1年)或在思茅区主城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1年以上);
3.在思茅区缴纳主要社会保险(养老或医疗);
4.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4550元;2人以上(含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
5.在思茅区主城区无自有住房、未入住保障性住房或现有住房(含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7平方米以下(备注: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思茅中心城区内有一套以上住房);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思茅区主城区无商铺、无18万元以上的消费型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
7.离婚人员离婚时间须满1年以上。
家庭成员中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四级以上残疾人、优抚对象、重大疾病、烈士遗属等人员的,单列住房优先安排,可以随时提交公租房申请。其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集中开放公租房申请时才可。思茅区公租房开放申请时间会在思茅区政务信息公开网、思茅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结合电话沟通了解的情况,您属于景谷户籍,未在思茅区缴纳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无法提供思茅区备案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思茅区注册满一年的营业执照,不符合思茅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思茅区主城区公租房,可前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咨询,也可向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普洱市宜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电话进行咨询。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79—2311173;普洱市宜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9-3066907 3066908 3066909 3066910 306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