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思茅区人民政府网!
首页 >> 留言内容

标题 申请2025年公租房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11-21
联系人姓名 杨**
性别
部门/状态 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处理完成
留言内容 申请2025年公租房需要些什么材料,进城务工人员,外地户,需不需要把社保转到当地,需要交满几年。
回复时间 2025-11-26
回复内容 一、主要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思茅区主城区户籍或已与思茅区主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备案1年以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合同备案可不满1年)或在思茅区主城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1年以上);
3.在思茅区缴纳主要社会保险(养老或医疗);
4.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4550元;2人以上(含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
5.在思茅区主城区无自有住房、未入住保障性住房或现有住房(含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7平方米以下(备注: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思茅中心城区内有一套以上住房);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思茅区主城区无商铺、无18万元以上的消费型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
7.离婚人员离婚时间须满1年以上。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思茅区主城区公租房,应领取并如实填写《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主申请人未婚,提供主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主申请人已婚,提供主申请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主请人离异或丧偶,提供主申请人、子女及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工作证明
1.主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备案证明,劳动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需要提供上一份备案的劳动合同;
2.主申请人自主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上一份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
(三)收入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自主经营的,提供收入情况说明(签字摁手印)。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多个单位工作(兼职)的,应提供所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多个市场主体的,应提供每一个市场主体收入情况说明。
(四)财产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所有房产权属证明;有车辆,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所有车辆购车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
(五)婚姻情况证明
主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主申请人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主申请人未婚,不用提供。
(六)住房情况证明
思茅区户籍人员,提供目前居住住房的租赁合同(或借住说明);非思茅区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和目前居住住房的租赁合同(或借住说明)。
(七)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主申请人缴纳职工医疗或养老保险的,由单位出具缴纳证明;主申请人缴纳居民医疗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提供缴费回执或乡镇(社区)出具的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不做要求。
(八)其他材料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重大疾病人员、烈士遗属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核
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各职能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