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如何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维修顶楼天花板飘窗漏水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5-03-12 |
| 联系人姓名 | 张** |
| 性别 | 女 |
| 部门/状态 | 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处理完成 |
| 留言内容 | 住建局领导:你好!我是思茅区白云和园住户,也是2010年城区改造的搬迁户,房号16-2-601。2012年白云和园交房入住,2013年雨季即发现多处飘窗及楼顶天花板漏雨,墙面发霉,报物业后经多次零星维修,效果仍然不够理想,漏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今再报物业,物业反映开发商以房屋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再次维修。雨季即将来临,如楼顶漏水处依然得不到有效维修,必定会影响基本的正常生活。特咨询贵局,其一:楼顶及飘窗漏水的问题该由谁解决,其根本实则就是开发商房屋质量不过关造成的。其二:如何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请贵局关注,给于有效回复解决为盼!致谢! |
| 回复时间 | 2025-03-14 |
| 回复内容 |
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留言,现将留言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1.关于修缮房屋漏水问题:我们将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尽快到您留言的房屋进行漏水点查找,并要求其负责对该房屋漏水问题的处理。 2.关于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云建房[2015]189号)、《普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留言中房屋目前出现的问题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委会、物业公司或社区(或其他申请人)向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提出使用申请后按申请流程进行申报。 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普洱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确保物业公司履行职责,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程中给予政策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