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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思)应急罚〔2025〕ZF-10号))



索引号: 2019/20251117-00002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公开日期: 2025-11-1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思)应急罚2025ZF-10号))


当事人: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MA6Q760F9T

法定代表人:谭某  联系电话:158****8689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团山路*号新鸿名座小区*幢*层**号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5年4月28日16时许,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的垃圾车到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卸载中心卸载垃圾时,垃圾车辅助工在垃圾车填装器下面清理残余垃圾时,填装器下降将垃圾辅助工挤压致死。造成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经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调查: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上述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MA6Q760F9T)、《思茅 思茅街道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4·2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等证据为凭。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95裁量阶次B的规定适用一般阶次,对普洱侨银滇都市容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国家金库思茅区支库)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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