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部分督察整改未完成。云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50项,经核实,实际完成36项,达到序时进度5项,未达到序时进度9项,部分督察整改任务推进不力。云南省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普洱市降低整改要求,仅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建成。(问题节选) |
责任单位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
整改目标 | 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并销号。 |
整改措施 | 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优化施工组织,完成普洱市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营。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全力筹措建设资金,想方设法补齐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缺口资金,市、区两级共筹集资金11483.49万元,通过积极探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融资、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超长期国债等方式筹措资金。 2.成立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备采购及安装组、厂区及附属工程建设组、配套联通管网建设组四个工作组,建立周调度、月分析、季督查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办公、督促协调,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工作成效: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已实现处理尾水稳定达标及《排污许可证》申领;并取得在线监测系统报告,已进入正式试运行阶段。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