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
责任单位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
整改目标 | 完成《“十三五”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规定的“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2万吨/日”目标任务,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
整改措施 | 1.2022年底前完成普洱市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建设。 2.深入现场督导,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下发通报预警。适时约谈整改滞后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施工企业对接,合力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周调度、月分析、季督查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办公、督促协调,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多措并举筹措项目资金,积极探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融资、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超长期国债、实施水价改革等方式筹措资金,市、区两级共筹集资金11483.49万元。 工作成效: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已实现处理尾水稳定达标及《排污许可证》申领;并取得在线监测系统报告,已进入正式试运行阶段。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