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公示表 |
| 反馈问题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 (一)思茅区林草部门违规审批,以“临时代替长期”。多次为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博润建材有限公司等12家矿山企业违规审批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二)思茅区林草部门监管不力,“以罚代管”,对矿山企业违法侵占使用林地行为“一罚了之”,放任企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
| 责任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 |
| 整改目标 | 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用林行为,彻底整改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 整改措施 | (一)对思茅区14家采石场进行全面摸排,理清采石场使用林地历史遗留问题,对现状使用林地进行现地核查,形成《石场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对已审批临时使用林地到期的石场下达《停止违法使用林地的通知》;对未批先使用林地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涉及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 (三)制定《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采石场整治工作方案》,按程序对石场下达《普洱市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告知书》,持续督促企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四)根据思茅区非煤矿山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现行林业政策结合14家石场的现地调查情况及石场下一步使用林地需求,逐步完善林地使用手续。 |
| 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 思茅区林草局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整改工作,深入各采石场全面摸排,经调查核实,14个采石场中涉及使用林地的11个,涉及林地面积2313.7亩,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面积2313.7亩,其中原地恢复林2006.5亩,异地恢复307.05亩 。整改工作推进如下:矿山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对10个涉林石场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双宏德石场、磐基石场、博润石场因涉及刑事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2024年11月13日博润石场由区检察院出具检察建议书,作林政案件查处,现已结案,其余7个石场均已查处到位。已完成。矿山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涉及林地的采石场为10个,共需完成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2314亩,其中:异地恢复307亩,已完成,经检查,成活率均达85%以上,原地植被恢复2006.65亩,除双宏德石场未完成426.54亩外,其余石场均已完成,经检查,成活率均达85%以上。(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思茅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的批复》(普政复﹝2024﹞199号)文件精神,双宏德石场属于淘汰关闭类矿山,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专题会议要求,双宏德石场的生态修复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矿山闭矿的要求,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后督促企业进行生态修复。截至目前,未完成植被恢复的地块一并纳入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范围,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统筹督促企业实施,区林草局将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做好相关工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完善林地使用手续情况:全力服务企业完善林地使用手续,按照“四个一批”清单,10家石场因不再继续使用或不涉及林地等情况需要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4家。目前,4家均已取得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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