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 16:18 浏览:[] 作者: 来源: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思茅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实现新突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健全法治建设组织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等会议7次,印发《中共思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区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完善考评激励,树立鲜明法治实绩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组织全区60名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述法评议,实现述法全覆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通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等形式,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开展学法活动11次。
三是建强专业队伍,夯实人才支撑。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区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均设置法治课程,全年举办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任职班及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等培训10期792人次。定期完成全区1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全覆盖,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考试,全区1733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此次培训并完成精准测评,此次测评呈现“高分集中、整体向好”的分布特征,通过率近100%,有效强化了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为建立长效培训专业人才机制奠定数据基础。
(二)聚焦依法行政与科学决策,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制定《思茅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编制年度目录36项;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37次,提出法律意见689条,采纳率95%。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均达100%。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制度规范统一有效。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保持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累计废止失效文件118件,2025年废止2件,现行有效文件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三是强化复议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建设,配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2名、兼职1名。全年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82件,均在办案期限内完成案件受理、审查决定工作,受理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3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14件,纠错率达9.79%。主动适用行政复议决定和促进和解“双轨”运行机制,促使当事人和解并撤回复议申请14件,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与创新,构建高效协同执法格局
一是整合执法资源,优化区级执法层级结构。严格落实“州(市)政府所在地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规定,优化区级执法队伍配置,形成集中统一执法格局。按照“局队合一”体制要求,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执法大队牌子,7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执法中队。保留并优化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跨领域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架构。
二是推进基层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置和职能配置,统一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牌子,明确其行使《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指导目录的决定》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规范权责清单,明晰政府履职权力边界。按照“依法调整、应调尽调、动态更新”原则,扎实推进全区权责清单系统性调整,全面完成7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与公布工作,共梳理工作事项12796项,其中,基本履职945项、配合履职935项、上级部门收回560项,有效破解了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治理难题。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全区配备执法记录仪1268台,重大执法活动全程音像记录率100%。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信息5.6万条。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87项,审核决定1689件,纠正问题决定87件。开展全区案卷评查,覆盖全区37个行政执法单位100卷案卷,发现并整改问题23项,整改率达100%。
二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执法方式。构建以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为主的柔性执法体系。并将其融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细化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适用情形。对首次、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如对思茅河违规钓鱼、轻微占道经营行为等进行现场劝导纠正。
三是加强内外执法监督,约束执法权力。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建立执法人员“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完善投诉举报、通报等制度,形成“受理一核查-处置一反馈”的闭环。对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快查快处、依法依规,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严格执行干预执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健全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深化数字赋能,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整合33家单位120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创新推出“早市、夜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多种便利服务模式。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88.51%,“最多跑一次”事项占98.7%,平均办理时限较2022年压缩65%;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从5个工作日压减至0.25个工作日;设立“跨省通办”窗口20个,2025年累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69832件;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89项,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达80%以上。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检查对象库2431户,执法人员库745人,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建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监管数据21463条,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14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47个。设立“企业安静期”,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实行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三是加强涉企服务,打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隐性壁垒。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在产业园区推行“一站式代办”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围绕茶叶、咖啡等特色产业,建立跨境贸易合规指引,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六)拓展智能公开与服务网络,增强政务服务和法律服务效能
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智慧政务建设。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所有事项“应进必进”政务大厅,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减少企业跑腿成本。加强移动端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服务阵地。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参与监督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0%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通过思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2条。其中,政务要闻249条,部门动态88条、乡镇街道动态20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163条,其他信息23条,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全区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构建以区级中心为枢纽、7个乡镇工作站为支点、81个村(社区)工作室为触角,叠加20台“云岭法务通”机器人和81台“乡村法治通”终端的“一张网”架构,实现了实体平台四级100%覆盖。服务资源实现“一键达”,依托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数据互通,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岭法务通、乡村法治通)功能点击量 1561 人次,其中智能咨询功能访问量 382人次,提供智能法律咨询145人次,视频咨询与语音咨询8人次,AI律师咨询83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8份,服务结果实现“一站式”,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切实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均等普惠目标全面达成。
(七) 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实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印发《思茅区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思茅区普法日历》。开展年度思茅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全区56个村、25个社区“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治保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调解组织”和“法治副村长”全覆盖,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配备,培养法律明白人499名。累计开展普法入户9万余次,受众13万余人次;开展精准普法讲座162场,组织政法干部、律师、法律明白人等专业力量下沉全区81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89次。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驻村法律顾问等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区共设立调委会18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717名,建立“网格化+人民调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全覆盖。2025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54件,成功化解1103件,将风险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同时,健全行政调解、裁决制度,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有效发挥争议解决主渠道作用。
三是深化法律援助扩面提质,筑牢民生法治保障。全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切实筑牢民生法治保障屏障。通过动态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免除英烈近亲属、见义勇为者等特殊群体的经济条件限制;全面扩容援助事项范围,将劳动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民生关切诉求纳入援助清单,实现“应援尽援”;畅通“多元通”受理渠道,依托“12348”热线及小程序推行“法律援助一件事”线上办理,2025年线上申请占比提升至12%;扎实推进认罪认罚“全覆盖”,与区检察院建立“一键推送”机制,确保96件援助案件在24小时内完成律师匹配及首次会见,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9件,其中刑事案件440件、民事案件28件,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211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20人次,累计兑付法律援助补助经费212400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法治温度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八)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守护民生安全与生态环境
一是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开展专项督导3次,整改问题77个,检查市场主体13200户次,规范经营主体10323家,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36次。开展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案件13起。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669批次,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148批次,合格率100%。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对98所校园食堂开展抽检432批次、快检540批次。接收食品类投诉举报854件,办结793件。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28次,整改问题156个。通过“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建设,依法严惩破坏古茶树资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区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35件,审结34件,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三是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98起,罚款456万元。建立行刑衔接机制,移送涉刑案件37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深化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整治,加强城镇燃气、医用氧、液化气站等19台压力容器及1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对22家电梯维保单位全覆盖检查,抽查157家653台电梯维保质量,对25家违规单位下达指令书并完成整改。
四是抓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检查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主体111家次,责令整改8家,下架问题产品89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9件。强化信息化管理,在省级监督管理平台规范录入53家企业信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培训质量安全总监53名、安全员153名。完成省市区三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84批次。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检查相关销售主体126家次;检查燃气销售主体69家次,责令改正2家,下架产品19件;排查儿童玩具销售主体109家次,责令改正5家,下架69批次。
(一)区域与领域法治建设进展不均衡。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力度不均衡,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二是有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三是部分基层执法单位人员力量不足,执法能力与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行政执法标准化与程序规范性不足。一是存在虽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但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仍需加强,个别案卷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归档不完整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柔性执法的运用不够广泛,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倾向。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仍存短板。一是行政审批效率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事项办理环节较多、时限较长。二是涉企执法检查仍存在频次较高、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企业安静期”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企业维权成本较高。
(四)基层法治基础与能力有待夯实。一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农村地区法律服务力量不足。二是部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加强。
(五)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法治专业人才短缺,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力量不足。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有待提高。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存在“聘而不用”现象。
2026年,思茅区将紧扣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以解决问题为牵引,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均衡发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法治工作的分类指导与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优化基层执法力量配置,通过人员调配、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执法能力,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培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与证据归档。健全跨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流程,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大力推广柔性执法理念,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引导执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劝导、警示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维权援助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治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服务力量向农村地区延伸,补齐基层法律服务短板。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普法宣传、矛盾调解中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五)建强人才队伍,强化法治智力支撑。加大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充实基层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力量。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