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08:29 浏览:[] 作者:赵俊 来源:
思茅港人民法庭扎根于澜沧江畔,毗邻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于2008年,下辖3个乡镇,1499.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万人。近年来,思茅港人民法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贯穿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积极探索“预防—化解—共治”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聚焦“绿色经济”,弘扬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助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高水平转化,在司法服务保障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出法院担当。2026年5月,思茅港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深耕“绿色审判” 构建全链条生态司法体系
紧扣地域实际,以“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的成功实践为蓝本,聚焦“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建设,在平衡好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关系上持续探索。一是开辟涉生态案件“立、审、执”绿色诉讼通道,围绕野生亚洲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破解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二是创新融合“线上+线下”调解新模式,实现受损农户、保险公司和调解组织异地实时高效调解。推动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快速理赔,成功助推9521户村民兑现2821.19万元保险补偿款,并实现零诉讼。该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刊发,并写进《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三是多方联动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通过签订《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物多样性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协议》等合作协议,与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助推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对澜沧江流域网箱养殖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四是稳妥审理乡村生态补偿案件,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案件中的适用,探索被告承担“生态复绿管护”等环境修复义务,实现对乡村生态系统的全方位保护。三年来,共受理涉及生态类案件仅7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延伸“绿色服务” 打造无讼乡村治理样板
前移司法服务关口,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防治提供全链条服务。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党建格局,落实将支部建在法庭上,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列为“书记项目”,组建“党员先锋队”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普法宣传覆盖辖区22个村组、社区。二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与派出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构建起“一个中心+一庭两所+N”联动模式。多举措推动涉农、相邻等多发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全市率先聘用26名家事调查员,助力矛盾就地解决。三年来,化解诉前矛盾纠纷350余件。三是将民族团结融入法庭工作全过程,大力推进“无讼村委会”示范建设,联合少数民族代表、遵照民族习惯开展“双语”调解,妥善处理多起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绿色经济” 护航农文旅融合发展
围绕辖区乡镇发展定位,聚焦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促进高水平转化。精准对接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小法庭”保障“大产业”。围绕辖区老安寨“古树茶”与芒坝“鹦鹉村”等特色村寨的发展需求,签订《司法服务协议》,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此同时,以司法服务保障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引导乡镇村社规范生态资源开发、闲置农房租赁等行为,推动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探索实行企业诉求“挂号制”,实现司法服务即时可享,护航企业全周期发展;通过多元宣传形式,为游客、商家送上精准的法律服务,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接下来,思茅港人民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以司法之笔描绘文明、和谐、美丽的“枫”景画卷,为人民司法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生动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