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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09:25 浏览:[] 作者: 来源:

办公地址 

思茅区振兴大道159号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79—3023599
传真:3023599

班子成员

张继龙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协助工委书记推进区委教育体育工委相关工作,主持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和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


颜 硕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分管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营养办)、资助中心,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师德师风、国家安全、信访、统战、宗教、共青团、关心下一代、机关支部、教育系统工会,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政府采购、教育经费管理、机关财务、节能环保、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汤文华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负责各学段招生、各类考试、项目规划建设、项目招投标、体育场馆建设、文物保护、城市更新体检工作。


王 倩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宣传)、统计、营商环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深化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监管、机关创文、保密、招商引资、质量强区、公平竞争、产业工人、老干、“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工作。


施江伟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学校安全教育股、体育股(运动中心)。负责安全、禁毒防艾、综治维稳、法治(普法、依法治区)、创卫、无烟环境、应急管理、控辍保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扫黑除恶、反恐防暴、卫生疾病、心理健康,专门教育、近视防控、群众体育、体育场馆规划布局、学校体育活动和学生竞技体育比赛、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饶福伟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区教科所。负责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评三考”、重点工作督查、软件正版化、集团化办学、校服管理、教辅资料征订工作。


孔星华  区人民政府总督学:分管教育督导股、基教成职教股,联系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德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妇女儿童、护苗行动、精神文明建设、阅读教育、艺术、“扫黄打非”、校外培训、对外交流、社会事务进校园、教育督导、双拥、国防教育、征兵工作。

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教育体育工作指导性意见。
(二)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编制全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体育事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教育体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中小学区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系统稳定;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好本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开展政务公开。
(五)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中小学、幼儿园中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负责全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人员编制、教职工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励、档案管理等。
(六)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指导;规划全区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开展德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和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评估工作和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规划和指导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负责抓好对学校收费情况的定期检查;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社会考试工作(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负责思茅区招生工作。
(八)指导制定各类安全防范体系;指导和参与治安环境治理、师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建立健全系统内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系统内各类安全预案。
(九)负责本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政策;负责系统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编制系统内的经费预算和决算,实行校财局管,并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核算、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系统内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十)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建设工程和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建设工作项目审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入统上报的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体育领域的体制机构改革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国防教育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征兵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各界捐赠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督导评估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统计、政务公开、督办、保密、保卫、接待及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外事、外宣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强区、公平竞争、产业工人、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互联网+监管、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机关创文工作。负责教师减负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区属学校的人事调配、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退休和遗属补助等工作。承办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初职、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高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评优、评先、评特,奖惩及政策落实。负责各类教师招聘,人事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区属学校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查阅。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统计、上报及老干工作。负责县管校聘、校长职级等人事改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管干部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局管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等。
(三)基础成职教股(德育股):规划、指导、推进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免费教材征订,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文明校园、绿美学校创建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各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审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工作;负责控辍保学、留守儿童、妇女儿童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双拥、征兵、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学生资助管理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办理业务;负责本系统经费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的编审上报,专项资金及各类教育体育资金的财务核算,各类经费报表的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局机关财务核算、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各项经费的收支使用;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并研究拟订全区相关配套政策及管理制度措施,经批准后贯彻实施;负责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工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社会各界的捐赠管理的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并开展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规划建设股: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校园校舍规划、建设工作;监管教育体育系统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核;协调系统内经济指标数据入统上报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城市更新体检、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六)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思茅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小学学业水平测评;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思茅区社会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确认工作;负责市招考办委托组织的社会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等工作;审核和发放普通高中学历证书、义务教育证书。
(七)学校安全教育股: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人员安全、安全教学管理等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疾病流行、防踩踏事故、防校园暴力事件等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品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各类安全预案制定,指导学校开展防震、防火等逃生演练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普法及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创卫,扫黄打非、扫黑除恶、防恐防暴、禁毒防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统筹教育体育综治维稳工作。
(八)体育股:管理全区社会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及规划全区体育发展;指导、协调群众体育工作和全区性重大社会体育活动、基层群众体育活动;规划、协调农村体育活动场地(室)和社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及区级重点体育场地设施的布局建设及监管;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学生体育健康监测工作;指导监管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规范思茅区体育总会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思茅区体育年鉴撰写;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各类学校活动和学生竞技体育比赛的开展;承办各类体育比赛;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体育裁判员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体育特色学校的创建申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生态环境、健康城市创建工作。
(九)教育督导股: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检查教育发展水平及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组织开展责任区督学和学校挂牌督导;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等级评价。
(十)区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民办教育及经教育体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等机构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民办教育及经教育体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等机构党组织换届选举、分类定级、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宗教(防范邪教)、网络舆情、国家安全、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区教育体育团工委、机关支部、教育系统工会、机关工会等团群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