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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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46号 |
办公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79—2313209 |
班子成员 |
李晓刚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全面工作,全面联系基层工作。
杨祖荣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分管政工室、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工会、团总支和妇委会。
石凤贵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姜 立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室日常工作。
王 政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吴红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石凤贵常务副局长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左 鑫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
李国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室、思茅区看守所和思茅区拘留所。
陈 伟 副局长。分管法制大队和交通管理大队。 |
职责职能 |
(一)拟定全区公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侦查、收集、及时准确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办涉及全区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法治公安建设,承担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 (七)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提出对策措施,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对全区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禁毒工作。 (十一)协助配合辖区内铁路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全区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工作。管理普洱市思茅区看守所、普洱市思茅区拘留所。 (十三)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思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五)拟定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被装装备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警务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工作,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指导、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区内活动管理工作。 (十七)拟定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政策、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以思茅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
内设机构 |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设14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9个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工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 直属机构:思茅区看守所、思茅区拘留所; 派出机构:思茅派出所、南屏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倚象派出所、思茅港派出所、六顺派出所、龙潭派出所、云仙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