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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 17:47 浏览:[] 作者: 来源:

办公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46号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79—2313209

班子成员

李晓刚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全面工作,全面联系基层工作。


杨祖荣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分管政工室、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工会、团总支和妇委会。


石凤贵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姜  立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室日常工作。


王  政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吴红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石凤贵常务副局长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左  鑫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


李国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室、思茅区看守所和思茅区拘留所。


陈  伟  副局长。分管法制大队和交通管理大队。

职责职能

(一)拟定全区公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侦查、收集、及时准确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办涉及全区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法治公安建设,承担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
(七)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提出对策措施,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对全区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禁毒工作。
(十一)协助配合辖区内铁路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全区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工作。管理普洱市思茅区看守所、普洱市思茅区拘留所。
(十三)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思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五)拟定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被装装备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警务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工作,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指导、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区内活动管理工作。
(十七)拟定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政策、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以思茅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内设机构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设14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9个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工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
直属机构:思茅区看守所、思茅区拘留所;
派出机构:思茅派出所、南屏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倚象派出所、思茅港派出所、六顺派出所、龙潭派出所、云仙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