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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2日 09:30 浏览:[] 作者: 来源:

办公地址 

思茅区人民东路30号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79—2160947

班子成员

孙山峻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保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法治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负总责。

 

罗  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党建及行业工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统一战线、群团建设、组织人事、老干部、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政务服务、双拥、民族团结、资产财务、平安建设(含综治维稳、反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法治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联系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史  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建设规划和国防交通股、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综合规划、综合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前期、建设市场监管、招投标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管理、交通战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普洱市思茅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李林锦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思茅大队全面工作。负责打非治违、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

 

胡莉萍  副局长:分管公路股、区农村公路管理段。负责路长制、林长制、“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战备潜力调查、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专业力量建设等工作。

 

周康吉  副局长:分管综合运输和安全监管股、地方海事股、邮政业发展管理办公室、区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负责综合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河长制、经济指标、招商引资、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思澜高速公路、玉磨铁路建设收尾、“双段长”工作;负责联系市邮政管理局、思茅机场、云南交投普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普洱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昆明铁路局普洱车务段、昆明铁路局普洱基础设施段、昆明铁路局普洱培训基地。
各分管领导对分工内安全生产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

 

职责职能

(一)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职责。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综合交通体系专项实施意见。
(四)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五)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区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协助配合国际、国内、省内、市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七)负责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根据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起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区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助配合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区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普洱市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普洱市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普洱市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普洱市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普洱市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普洱市思茅区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牵头会同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党群、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承担行政审批等“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二)综合运输和安全监管股: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配合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超限运输工作。
(三)综合建设规划和国防交通股: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统筹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防交通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平战结合要求承担交通重点目标管理、交通战备潜力调查、国防交通保障、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专业力量建设、交通工程设施和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需求等交通战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邮政业发展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公路股: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
(六)地方海事股: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救助打捞、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