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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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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云南省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思茅区实际,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传真。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879-2162824; 二、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smqzfbz@126.com; 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即:2025年8月8日至9月6日。 特此公告 附件:1.《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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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附件2:《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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