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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思茅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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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思茅区正在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现将成果(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smfj2008@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思茅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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