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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思茅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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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办公室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思茅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思办发〔2023〕75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思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思茅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办公室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思茅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方案(2022—2024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思茅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3〕2号),结合思茅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思茅区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行动目标 通过3年努力,思茅区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71955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13663户,年均增长13%,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突破11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思茅区GDP比重力争达到45%以上;民间投资占思茅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29%以上。民营经济对税收、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产业层次逐步升级,发展活力日益增强,结构更趋合理,规模不断扩大,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 (一)产业助推行动 1.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聚焦茶、咖啡、生物医药、肉牛、林板家居和林化、菌草、新能源、矿产及新材料、文旅康养等9大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健全完善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加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引,实施精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民营“链主”企业,支持民营“链主”企业以商招商,招引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下游配套企业,靶向引进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加快推动产业链项目落地建成达产。(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牵头,区投资促进局,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民资进入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推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民间资本注入茶、咖啡、生物医药、肉牛、林板家居和林化、菌草、新能源、矿产及新材料、文旅康养等9大重点产业链发展提供支持。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产业链投资建设。(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协同联动发展。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在制定产业链推进方案时和日常协调服务中,要注重调动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民间资本共同参与产业链发展。各产业链涉及责任部门在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等方面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产业链发展主体责任,强化区、乡镇(街道)两级联动响应,与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共同研究、破解民营企业在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难题。(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牵头,区级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体培育行动 1.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严格落实《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洱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等2个文件措施的通知》,聚焦工业、商贸流通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文化和旅游业、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8个领域市场主体倍增目标,加快构建民营经济全生命周期创业创新培育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到2024年,力争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5户以上。(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创业创新。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到2024年,力争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11个以上省级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积极组织企业和创客参加“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及“创赢普洱”等创业创新大赛,选树创业创新典型,推广创业创新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创业环境,广泛培育创业主体。(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国资委、团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个转企”。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为抓手,支持推动一批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面摸底调研,建立“个转企”意向培育库,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4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381户。(区市场监管局、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小升规”。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升规达限入统。实行市、区两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把产业方向好、经营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小微企业列入“小升规”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库,做好“小升规”企业储备,并持续加强“防掉规”工作,力争每年“小升规”企业不少于3户;积极培育民营建筑业优质企业,指导企业升级增项,拓宽承揽业务渠道和范围;大力培育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主体,积极培育限上单位及大个体。力争到2024年思茅区“四上企业”达到354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107户、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18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1户。(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优扶强行动 1.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聚焦工业强基重点领域、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省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中小企业,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到2024年,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31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8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现突破,全区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达到20户。(区工信和科技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茶叶、咖啡、橡胶、林化、林板等传统产业实施全流程数字化、自动化改造,促进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4年,思茅区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20户,较2021年净增4户;每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8户。(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企业数字赋能。积极推动茶叶、咖啡、林板家居和林化、新材料及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4年,争取入选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1户,全流程自动化智能生产线总数达到2条,建成1个绿色食品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4户以上。(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品牌质量提升。鼓励民营企业开展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支持茶叶、咖啡、饮料等食品企业按照食品行业各项广泛应用的标准开展对标达标行动,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鼓励建立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GMP认证申报工作,规范生产流程,以过硬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优质品牌。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互认名录,加大“普洱咖啡”等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严格授权使用,加大保护力度,助推打造“绿色食品牌”、促进乡村振兴,巩固扶贫成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梳理绿色食品、林板家居、生物医药等传统产业链薄弱环节和企业配套需求,大力发展水风光热储清洁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下游配套企业,靶向引进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巩固延伸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抓住新能源开发机遇,以资源换产业,瞄准国内外光伏新能源和储能电池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头部企业,积极招引光伏新能源组件到储能新材料电池产业项目落地,积极整合丰富的矿产资源为储能电池等新材料制造提供原料保障,促进矿产业良性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融资促进行动 1.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动贷款总量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效果进一步传导至贷款端,让市场主体享受到更低资金成本的支持。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针对思茅区实际,聚焦工业、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物流等受疫情持续影响的行业精准发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减费让利,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深入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支持相关主体恢复发展。(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金融办,各金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使用征信平台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技术,改进信贷审核和信用评价模型,增强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合理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发放比重。(区发改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金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借力资本市场加快实力提升、能级跨越,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普洱市推进企业上市培育措施(2022—2025年)》,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上市培育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才引培行动 1.加大人才引进和保障力度。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茶城英才支持计划”、“茶城惠才卡”等人才扶持政策,全职或柔性引进一批围绕产业链关键技术、项目谋划、企业管理的高层次实用人才,向各行业专业岗位输送一批紧缺技术人才。完善企业用工政策措施,大力面向高等院校、社会群体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畅通企业人才渠道。健全人才引进、培育、发展服务保障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产业人才发放“茶城惠才卡”,提供医疗保健、子女教育、交通出行、金融支持等17项高层次人才礼遇,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劳动者在工商联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选派优秀企业家出省、出国交流学习。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根据劳动者文化素质、年龄结构,合力匹配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促进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合理流动。到2024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120人次。(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快建、建则建好”原则,坚持边摸排、边组建,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党建引领、行业领跑、产业链接、互促共进”的发展路径,以组织链串起产业链,推进党组织与产业链同步延伸,搭建产业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集群效应,形成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区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放合作行动 1.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构建内联外通、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以昆曼国际大通道和泛亚铁路中线为依托,着力配合市级推进玉磨铁路普洱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强化枢纽系统布设,积极争取开通思茅货运通道,推进公铁联运有序发展。依托云南自贸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联动创新区建设,以自贸区与创新区的联动发展为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大型项目落地,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抓住中老铁路开通、RCEP生效、勐康口岸向第三国开放等发展机遇,积极培育一批内外贸双循环企业。紧紧围绕“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抓紧谋划和招引进出口贸易项目,不断夯实对外贸易发展基础。支持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扩大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地区及东南亚国家丰富的矿产资源、热区资源、市场资源,加快推进跨境绿色能源、绿色产业开发合作。(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对接和产业经贸合作交流,鼓励参加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持续办好中国普洱茶节、云南咖啡生豆大赛等各种节庆活动。(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茶特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1.优化企业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在投资落户、开办经营、项目审批、资本对接等环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融入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宣传、精准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强化府院联动,扎实推进企业破产重组工作。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认真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助企纾困。深入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企业获得感。坚持区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健全纾困主管制和政策专员制。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及时打通政策落地的“堵点”和“卡点”。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畅通联系民营企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继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做好评议数据分析,提高评议结果占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指标的权重,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每年召开1—2次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确保各级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兑现。(区“助企纾困”指挥部牵头,区级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普洱互创国际中心、南亚科技创业园等一批服务示范平台及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开拓、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权益保护等共性需求服务。推动示范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区工信和科技局牵头,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进一步充实区“助企纾困”指挥部力量,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区级各部门要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对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强化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在助企纾困一线督查功能,全程跟踪助企纾困工作,聚焦一线挖掘典型、发现问题,推动区级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全力助企纾困。(区“助企纾困”指挥部牵头,区级各相关单位) (二)加大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每年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奖励、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扶持投入,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积极向中小企业倾斜,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实现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区财政局、区工信和科技局) (三)加强要素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优惠政策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系列措施,支持企业合理降低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合理保障民营企业用地指标,探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思茅供电局) 完善统计监测,强化部门合作,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利用统计、工信、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基础数据,定期调度、发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民营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区税务局) (四)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开展推优评先,强化正向激励,激发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热情,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深入挖掘和选树优秀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督查考评 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督查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作为评价部门、乡镇(街道)实绩的重要依据。各部门、乡镇(街道)于每年7月15日前、次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区民营办(区工信和科技局),由区民营办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报告区人民政府,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通报,及时调整部署;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宣传表扬,持续强化巩固,提高整体实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级各相关单位)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思发〔20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思茅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主要指标任务清单 2.重点产业链发展目标 附件1 思茅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主要指标任务清单
附件2 重点产业链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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