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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区贯彻落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01/20231030-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日期: 2023-10-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号: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区贯彻落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思政办发〔202360


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思茅区贯彻落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0

(此件公开发布)



思茅区贯彻落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的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及市级文件要求,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现结合思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强化招大引强激励,持续推进“一把手”招商,支持鼓励开展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等。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多、推进实的乡镇(街道)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纳入级招大引强项目库的项目,落实好全区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2023,全区投资5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发改区工信和科技局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二)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全面落实好国家和市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个转企、企升规、工转贸、农转贸”。设立新增达规升限奖,一是对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6月份前申报达规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奖励30万元10月份前申报达规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奖励20万元,分三年给予奖励二是对首次纳规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三是对月度升限的批零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住餐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四是积极支持“个转企”,对年度升限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1万元)奖励,以上企业(个体)在库不满一年的不予奖励。五是对月度升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首次小升规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确保全年净增企业1489户以上升规达限工业企业3户、商贸企业10(其中外贸企业6户以上、服务业企业11,引进5家资质等级高、技术力量强、产值大的建筑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住建区发改局国资委、财政商务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设立扩销促产奖,对系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实现工业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按照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量的2‰给予扩销促产奖励,每户企业每年奖励最多不超过20万元。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支持系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按总产值的2‰给予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扩销促产和达产不重复奖励,二者以最高项进行奖励;新达规、升规企业不给予达产和扩销促产奖励。三是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超5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年产值超3亿元的,给予奖励5万元;年产值超1亿元的,给予奖励2万元。四是对在库一年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根据年度销售(营业)额给予奖励: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度销售(营业)额增幅在15%以上的,个体单位年度销售(营业)额增幅在20%以上的,每户奖励1万元;对达到以上标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个体)或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个体)每户增加奖励1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度销售(营业)额增幅在50%以上的,个体单位年度销售(营业)额增幅在80%以上的,每户奖励1万元。五是对限额以下的样本单位,增速达到一定规模给予奖励: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季度增速达20%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季度增速达50%以上的,每户每季度奖励1000元。六是对于在库一年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大于等于20%小于30%的给予1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增速大于等于30%的给予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落实融资担保扩面降费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和省级专门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等政策。在招投标方面继续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保险等保证金。〔责任单位:财政发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深入推进“茶城英才”计划,落实重点群体、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科技研发经费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区教体局人社卫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深化政银企综合融资对接服务,梳理形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及时推介金融机构,确定年度融资合作清单并跟踪落实,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630日。(责任单位:财政区金融办、区发改工信和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

)大力发展资源经济。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换市场、换技术,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浆纸、林板家居产业,依托光热等资源加快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依托中药材资源创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气候、文化等资源升级文旅康养产业。同时,积极吸引区内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云茯苓石斛、咖啡等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旅区投资促进局、区林草局、区茶特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重大战略。加快构建连接周边州市的铁路、公路、航空、水运交通运输通道,形成内联周边腹地、通达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格局,强化双向开放的基础保障与支撑。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财政住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计划、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用好4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标准地出让,制定出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指引。围绕林板家居、生物医药、茶叶咖啡、高原特色农业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支持打造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园。力争2023普洱市思茅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农业农村财政商务自然资源林草局、区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积极争取省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持续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落实落细乡村振兴领域再贷款贴息政策。全力协助企业争取上级有关奖补政策: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大力支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提供设施农业保险,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局、发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健全完善区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完善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专班化、项目化、责任化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支持现代林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生态主导作用,瞄准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环节延长产业链,开展以商招商,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集群落地、集约发展。加强电力生产调度和协调,加快推进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保供体系。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责任单位: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发改局财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实施系列数字化赋能典型应用,培育发展平台经济和线上经济。持续深挖创建数字化特色应用或行业数字试点示范项目,继续提升中心区首位度,争取保持市级考核第一,力争数字经济投资突破1亿元。〔责任单位:发改区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快产业、基础设施、城镇化、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组织重点项目现场观摩和谋划汇报、重大产业项目现场开工。安排10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着力扩大产业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思路转化为可落地的项目,完成产业投资25亿元,占全部投资比重22.7%左右,其中:工业投资15亿元,农业投资4亿元,旅游业投资6亿元。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大力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力争获得资金支持增长100%,争取专债资金不少于7亿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亿元、水利投资3.5亿元以上、房地产投资30亿元以上。力争完成区内固定资产投资110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交运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区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实现在线平台实时推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级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出让。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从区级层面策划实施一批旅游转型升级大型项目,加大知名旅游企业招商,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全力协助企业争取省级相关奖补政策: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2023年度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产生的利息(不包括土地款和房地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旅行社,按照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区级原则上不再配套奖励。支持举办重大文旅宣传营销活动,全面推广实施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完善重要交通节点、中心城镇、重点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发挥云南“彩云购”系列消费券作用,促进汽车、摩托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推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交运公安局思茅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争取和整合各类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供排水管道等更新改造,2023年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1个、保障性租赁住房108。各类资金优先支持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综合效益好的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确保每年有进展、见实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住建交运文旅卫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十九)全面推进绿美思茅建设。统筹坚持绿色发展、绿美惠民,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争取奖励资金100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苗圃基地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加快形成一批有亮点、能推广的示范典型,创建绿美城市、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63个,以及一批绿美公园、社区、公路、河湖等,把绿起来提升为美起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促进外资加快发展。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边境贸易、跨境贸易转型升级。落实好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优化稳外贸进出口奖励政策,设立外贸企业进出口奖:一是对注册在思茅区内的外贸企业,新注册且年度进口额1亿元以上或出口额0.1亿元以上的外贸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对进口额2亿元以上或出口额0.1亿元以上,且年度增幅在15%以上的外贸企业,按实际进出口额分档次,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二是对在思茅设立的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不超过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区投资促进局财政发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加快提升中老铁路沿线发展能级。动态调整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目标和项目库,积极争取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沿线开发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交运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持续做好民生保障

(二十)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8000人次以上。深化产城融合、校企合作,完成培训5000人次。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808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二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责任制,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油电煤气运保供调度,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有效供给,密切跟踪猪肉等食品价格变动,继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关注重要商品价格走势,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民政财政区人社局区交运局农业农村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二十)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项目整体完工交付。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争取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公安局思茅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二十)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实施教育补短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2所公办城镇幼儿园及2所城镇公办小学等项目建设,完成教育投资10亿元。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推进区域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二期等项目建设,完成卫生投资3亿元。加强疾病救治、防控物资保障、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民政卫健区住建局公安局思茅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区直有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好稳经济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工作;要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920日、1220日前区发改局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区发改局每季度向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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