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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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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思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思委教发〔2022〕4号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属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中共思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思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 “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建立和完善书记、校长和教师评价激励竞争机制,加大社会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监督力度,建立书记、校长和教师工作业绩的精细化考评体系,提高书记、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奖优罚劣,盘活选人用人机制,推动思茅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全区教育工作大会精神,提高书记、校长管理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营造全区教师始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努力钻研业务、提升专业能力的良好氛围,激发中小学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注重教师岗位履责实绩,多举措推动教师专业成长。 (二)坚持“公正公平、接受监督”的原则。强化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教师工作表现。 (三)坚持“激励上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优化管理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多层面激发书记、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整体发展。 三、考评内容 “一评”即每年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三考”即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专业素养、履职过程、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四、领导小组 为有序、有效开展“一评三考”工作,成立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 春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樊 俊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赵雪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黄晓宇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吴 彬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罗荣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张朝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 婷 区财政局局长 张继龙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李艳芬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由张继龙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工作专班成员构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五、考评办法 学校书记、校长的“一评三考”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考核;学校班子成员、教师,各村小书记、校长的“一评三考”由学校组织考核。总分100分,各项考评时间以年度开展“一评三考”通知为准,办法如下。 (一)“一评”测评(10分) 邀请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教育事业的社会贤达人士召开评议会议,通过听取被测评对象的述职,发放民主测评表对书记、校长和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和民主测评,按照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所占百分比计算出“一评”测评得分。计分办法: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所占百分率×10分。 (二)“三考”考核(90分) 1.专业素养考核。(10分) 书记、校长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书记、校长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学校常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等理论水平以及管理实际运用能力。区教育体育局于年初明确相关考核专题,中期组织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允许补考一次。计分办法:考试得分×10%。 教师考核:考核所教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设计、案例解析、教师基本功或参加毕业班所教学科专业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分数低于70分的,允许补考一次。计分办法:考试得分×10%。 2.履职过程考核。(30分) (1)书记、校长考核:重点考核书记、校长学校日常管理记录、学校落实常规管理和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情况,查看图片资料、过程记录、成果展示,考核材料实行月报制,上报时间为每月末最后一周周五。区教育体育局成立书记、校长履职过程考核小组,制定评分量表(100分制),负责每月书记、校长履职过程考核。计分办法:考核得分×30%。 (2)班子成员考核:重点考核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及相关记录、责任担当、突发事件处理等,考核材料实行月报制,上报时间为每月末最后一周周五。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区教育体育局考核书记、校长办法执行。计分办法:考核得分×30%。 (3)教师考核:重点以《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内容和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教师日常“备、讲、批、辅、考”等教学环节履职情况。学校在教科所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计分办法:考核得分×30%。 3.工作实绩考核。(50分) 书记、校长考核:书记、校长工作实绩由学校教育目标综合考评结果(25分)和教学质量考核(25分)两项构成。质量考核以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下达毕业班教学质量指标情况及其余各年级学业监测数据进行考核。各学段毕业考成绩占比高中80%、初中70%、小学60%,其余各年级测试成绩占比高中20%、初中30%、小学40%。具体完成情况以区教科所统计数据为准,根据指标完成百分比计算最终考核成绩。计分办法:教育目标综合考评得分率×25分+教学质量考核完成率×25分。 教师考核:工作量20分(担任党政领导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其他岗位等)、学科教学成绩25分、个人成果5分(论文发表、课题主持人、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三方面进行考核,由学校组织考核。计分办法:学校自定。 (此项实得分量化为100分制办法:实绩考得分/50×100) (三)“一评三考”总分计算 考核总分=10分ד一评测”得分率+10分ד专业考”得分率+30分ד过程考”得分率+50分ד实绩考”得分率 六、结果应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表现,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为重点考核内容。要注重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资核定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对“一评三考”结果应用作如下要求: (一)“一评三考”的最终成绩要和教师个人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相对应,并作为评优树先、岗位聘任、岗位晋级、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培训学习等重要依据。考核总分低于80分,不参加评先树优和“三名工程”的评选和培养。 (二)为体现“以德为先,注重实绩”考核原则,以人民满意为评价导向,“一评”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等于40%、低于60%的,要对书记、校长和教师进行约谈;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40%的,要对书记、校长和教师作出警告;连续两年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40%的,要对书记、校长按干管权限给予免职处理,对教师作出降级处理。 (三)“三考”单项成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分别对书记、校长和教师作出处理:第一年出现的,由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约谈;连续两年出现的,书记、校长按干管权限给予免职,教师给予降级或解聘。 1.书记、校长“专业考”(百分制)成绩低于80分,教师低于70分,补考不及格的; 2.书记、校长和教师“履职考”(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 3.书记、校长和教师“实绩考”(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 (四)书记、校长任职学校的“一评三考”成绩在同组名列前三名的,根据相关文件对书记、校长及学校给予表扬;名列后两名且不合格的,第一年给予警告,连续两年名列后两名且不合格的,按干管权限免除书记、校长职务,免除职务的乡镇(街道)学校书记、校长3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动工作(村小书记、校长参照此条执行)。学校对班子成员,所属村小书记、校长和教师考核结果的应用要与区教育体育局对书记、校长“一评三考”结果的奖惩办法相一致。 学校对教师“一评三考”的成绩,总分低于60分的,视为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并根据“县管校聘”相关规定处理。其他具体的奖惩办法由各学校依据有关政策或规定执行。 七、考评时间 区教育体育局对书记、校长的考评和学校对班子成员、教师的考评时间,测评、笔试安排在每年的春季学期中,工作过程、工作实绩的考核安排在每年的春季学期末。学校对班子成员和教师“一评三考”的情况,由学校写出书面报告于每学年春季学期放假之前上报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思茅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一评三考”工作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总结等。思茅区属各学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校“一评三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全区教师“一评三考”工作纳入思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重点内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分级指导监督,确保取得实效;要严肃“一评三考”工作纪律,对工作安排不及时不到位、消极应付、敷衍拖沓、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学校要将“一评三考”工作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总体安排,形成常态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考评方案,优化考评方式,健全考评制度,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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