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思茅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索引号: 2013/20251202-00002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日期: 2025-12-0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文号:


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市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责任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整改目标

按照《“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高效提升,确保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省级下达目标值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压实主体责任,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2.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因地制宜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3.建立健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配套承诺。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思茅区制定《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思办发〔2021〕88号),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压严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投入7700万元完成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双提升改造,出水水质超一级A标准达到地表准Ⅳ类水标准排放;投入资金4200万元新建一座处理规模1万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中心城区污水总处理能力由5万m³/d提升至7万m³/d;争取专债资金24000万元、各级资金11483.49万元建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中心城区污水总处理能力已达到10万m³;获得中央预算资金4696万元和省级提质增效资金2250万元,实施普洱市思茅河流域(莲花乡断面上游段)综合整治项目、思茅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八个片区雨污管网改造、思茅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完成市政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约35.17千米,完善了思茅城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补齐了排水管网空白区。

2.2021年以来,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5.43亿元,其中,省级提质增效专项资金2250万元,结合思茅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通过实施系列管网改造、项目建设等举措,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22年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5.62%,2023年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9%,2024年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2.58%,2025年1-9月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2.6%;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100%的成效。

3.建立《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水提质增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自评估,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监督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确保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使得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市水务公司收缴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再由财政全额返还用于污水处理成本支出。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下载Word | 下载PDF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