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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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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云南省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思茅区实际,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修订了《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如下: 一、书面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7月14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普洱市一中、普洱市宜居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普洱曼歇茶场有限公司、思茅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属27个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共收到乡镇(街道)和部门反馈意见30份,其中5个部门、1家公司共提出6条修改意见,共采纳1条、未采纳5条;其余均回复无意见。 二、网站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8月7日,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通过上述征求意见后,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将最终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审稿)》上报思茅区人民政府审定。 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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