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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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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思茅区物业管理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思茅区实际,制定了《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如下: 一、书面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6月19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属23个部门普洱市物业协会、3家物业公司、1名业主代表书面征求了意见,共收到乡镇(街道)和部门反馈意见29份,其中7个部门、一家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共提出79条修改意见,共采纳46条、未采纳33条;其余均回复无意见。 二、网站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7月25日,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期间,收到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2条,思茅区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2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 通过上述征求意见后,对《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将最终形成《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上报思茅区人民政府审定。 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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