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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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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思茅区实际,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实施办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现将《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传真。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879-2162824; 二、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smqzfbz@126.com; 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即:2025年7月26日至8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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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思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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