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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撤销普洱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张某兴行政处罚告知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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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撤销普洱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张某兴行政处罚告知的公示((思)应急告撤〔2025〕ZF-07号) 2025年5月22日,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向普洱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张某兴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思)应急告〔2025〕ZF-07号),因违法事实、违法条款及处罚条款有偏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撤销(思)应急告〔2025〕ZF-0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待更正后,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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