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现将我局执行上级自由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