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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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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思茅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2025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水平等实际情况,按照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管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本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6人、公益一类事业参公管理编制7人(实有行政编制15人、公益一类事业参公管理编制6人);工勤1人、本机关实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0人。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4960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2025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28-89=248天,其中: 1.2025年全年总天数365天; 2.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共28天法定假日; 3.双休日89天(已扣除法定节假日所占的天数);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48×20=496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依据前三年统计数据预测:1560个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预计全年占用12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预计全年占用35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全年占用50个工作日; 4.参与全区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预计全年占用300个工作日;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预计全年占用100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预计全年占300个工作日; 7.开展机动执法:预计全年占用120个工作日;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全年占用20个工作日; 9.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预计全年占用200个工作日。 合计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56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依据前三年统计数据预测:1902工作日。 1.机关值班:预计全年占用51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全年占用25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预计全年占用90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执法工作:预计全年占用260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全年占用260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全年占用200个工作日; 7.干部挂钩村走村入户开展工作30个工作日; 8.森林灭火救援及地质灾害救援工作:预计全年占用300个工作日。 合计:非执法工作日为1902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49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确定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498个工作日,其中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1118个工作日,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300个工作日,“双随机、一公开”80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内的18项检查内容(因职能划转,不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即: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监管执法重点 2025年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 执法检查的重点区域:思茅街道办事处、南屏镇、倚象镇、六顺镇、龙潭乡、思茅港镇、云仙乡。 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按照《编制办法》执行。 (三)执法检查对象、次数 1.非煤矿山企业:采石场、有色金属、尾矿库每年检查2次,砖厂每年检查1次。(分管领导:沐文林 责任股室:非煤矿山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采石场9家:普洱市博润建材有限公司思茅区满过山砺鑫石场、普洱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普洱锦麒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普洱磐基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云南普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三架岩子采石场、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茅草坪—大竹箐石灰岩矿、普洱市思茅区高笕槽采石有限公司、思茅区新山瑞采石场、普洱市德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 有色金属2家: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大平掌铜矿、普洱聚源矿业有限公司曼子田铜矿。 尾矿库2个: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肖家坟尾矿库、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大平掌尾矿库。 砖厂8家:普洱凡腾建材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保强页岩砖瓦厂、思茅区曼歇坝砖厂、普洱智腾建材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白庙砖厂、思茅区新建诚页岩空心砖厂、思茅区木乃砖厂、普洱市思茅区恒辉建材有限公司。 2.危险化学品每年检查2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年检查2次。(分管领导:张驰 责任股室:危化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民营加油站21家每年各开展2次执法检查: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普洱官房加油站、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糯扎渡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明星石油有限公司石菠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南岛河明星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明星石油有限公司瑞丰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整碗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震东龙达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俊波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六顺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玉华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滨强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那澜鸿英加油站、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普洱思茅环城北路加油站、联油能源(普洱)有限公司加油站、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普洱供应站、普洱市思茅区中围石油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龙潭石油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鸿启加油站、普洱市思茅区鸿都加油站、云南云岭石化有限公司龙潭上行服务区加油站、云南云岭石化有限公司龙潭下行服务区加油站。 对中石油、中石化企业所属加油站进行一般抽查检查,每年抽查不少于8个。 医用氧气站2家每年各开展2次执法检查:普洱万康气体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正光气体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每年各开展执法检查2次:普洱市思茅区蓝翔烟花爆竹经营部、普洱锦华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根据季节性和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在旺季春节前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采取由我局执法人员及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检查,利用乡(镇)街天对烟花爆竹销售进行“打非治违”专项检查。 3.工贸行业每年对存在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粉尘涉爆等领域风险的工贸企业10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含复查)。(分管领导:张驰;责任股室: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普洱奥莱咖啡有限公司、思茅区吉橡木材加工厂、普洱福临木门装饰有限公司、普洱市锦达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思茅区恒兴包装材料厂、普洱市思茅华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普洱亿龙铸造有限公司、普洱金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普洱汇兴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普洱欣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对其他的工贸企业进行一般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不少于2家。 4.行政许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分管领导:张驰 责任股室:危化股) 5.综合监管事项。 各乡镇(街道)、部门每年督促、检查、指导1次。(分管领导:张锋 责任股室:局各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尽职免责的重要举措。各业务股室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提高计划执行的针对性和严肃性。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各有关股室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监管职责及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在执法本计划过程中出现重大调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备案。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采取“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监督检查+专家”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要按照“谁检查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强化以案释法,督促引导企业学法、知法、守法。 (四)及时总结,完善台账。各业务股室在监督检查中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相关执法文书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相关规定做好执法文书的填写和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各有关科室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检查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及相关监管平台。 (五)严肃纪律,注重服务。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思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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