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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索引号: 2052/20251217-00001 公开目录: 扶贫政策法规 公开日期: 2025-12-1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文号:

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1.什么是帮扶项目资产?

答:帮扶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捐建捐赠的帮扶项目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2.帮扶项目资产按属性如何划分?

答:按资产属性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3.资产管理类型有哪些

答:一是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

二是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

三是产业发展类,包括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住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4帮扶项目资产如何分类分级管理

答:按照资产权属分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到户资产三类,按照功能性质分为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两类根据资产管护情况将资产功能状态分为正常、损坏、待处置三个等级,综合衡量收益分配、带农效果等情况将经营性资产运营状况分为良好、低效、闲置三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

5.帮扶项目资产如何确权管理?

答: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按照项目报账结果作为入账依据。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项目形成的资产,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行业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行业部门对资产管理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如何建立?

答:帮扶项目资产台账管理实行一账统管,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县级由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建立总台账,包括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到户四级台账乡镇一级由乡镇建立乡、村、户三级台账村一级由村委会建立村、户两级台账,全部实行集中动态管理。

7.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如何确定归属

答: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帮扶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8.到户类帮扶项目资产如何确定归属

答:原则上归农户所有。

9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责任清单。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对确权到村集体的帮扶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担负起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0.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帮扶项目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实行资产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帮扶资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

11.帮扶项目资产产生收益如何分配使用

答: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到期的收益类扶贫项目资产,运营良好的要尽快与承包方协商,确定收益比例,重新签订协议收益较差及经营亏损的,要综合研判,及时止损,原渠道退回,按照衔接补助资金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规定,重新统筹安排使用,并逐级上报备案。资产收益重点要用于促进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可通过设立乡村公益专岗、奖励补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严重困难户帮扶等方式,增加农户的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帮扶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用盘活闲置资源和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获得的收益设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资金。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12.帮扶项目资产如何规范处置?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帮扶项目资产。对确实达到使用年限、长期闲置、报废、报损、淘汰、拆除、盘亏、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以及管理不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造成非正常损失,确需处置的资产,资产权属部门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该盘活的盘活、该利用的利用、该报废的报废、该拍卖的拍卖、该上交的上交、该处置的处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13如何盘活闲置、效益差等问题帮扶项目资产

答:对于闲置及运营效益欠佳的帮扶项目资产,可通过自主、转场、入驻、租赁、合作等方式,分类盘活用好。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用途,支持和帮助项目资产权属主体进行自主经营对一些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经营性项目资产,通过改变资产用途和功能,进行转场经营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经营主体和返乡创业者入驻经营对已建成的厂房、冷库、冷链、市场、养殖场等设施,通过租赁方式,获取收益寻求经营主体进行合作,将扶贫项目资产折股量化,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要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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