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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索引号: 2028/20250815-00001 公开目录: 统计信息 公开日期: 2025-08-1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号:

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思茅区统计局

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1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政发〔202322号)和《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思政发〔202334号)要求,思茅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思茅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推进下,在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统筹推进

思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政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重点抓、着力推进,区经普办与区政府督查室组建督查组,聚焦经济普查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严督实导。2023410日,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27个部门组成的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7个乡镇(街道)均组建普查机构,全区上下形成了纵横联动、运转顺畅的普查组织实施体系,确保普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2023731日,召开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部署会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理清工作职责,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各行业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方法手段,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在制度保障上,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参与省级试点,学习先进做法,深入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工作,严格按照市级工作制度,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思茅区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通过单位清查,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全面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积极配合上级普查机构的督导督查、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检自查、立行立改,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区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逐一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11日至430日,全区350名基层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思茅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思茅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五、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思茅区普查办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根据普查方案,区普查办认真研究,编制《企业填报指南》《普查单位登记流程》《思茅区五经普单位普查表审核流程》等普查指南,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成立区级五经普督查工作组,压实2个城关镇工作责任,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20245月,配合省、市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思茅区4个普查小区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思茅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思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思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09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9.6%,从业人员102748人,与2018年末基本持平;个体经营户31181个,从业人员597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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