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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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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秩序,防范地下水超采与污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区水务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思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城区别墅及自建房住户等各类取用水主体。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一)未取得取水许可擅自开凿、取用地下水的; (二)不按取水许可核定的取水地点、用途、取水量、取水层位等条件违规取水的; (三)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仍持续取水的; (四)未配套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损坏故障、计量数据失真失准,未按期校验维护的; (五)城乡公共供水管网已覆盖、供水能力可满足用水需求区域,未经审批私自取用地下水(经核定备案的应急备用井除外); (六)停用、报废地下水取水工程未按规范实施封填、封闭处置的; (七)开采地热水、矿泉水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采矿等相关手续的。 三、分类处置标准 结合现场排查核查结果,对全区地下水取水工程实行保留、整改、退出三类差异化处置: (一)保留类 1.已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行为、计量设施、用水台账全部合规的取水工程; 2.法律法规明确免予办理取水许可情形:家庭生活月取水量≤30立方米、零星散养畜禽月取水量≤60立方米。纳入日常常态化监管,须规范安装合格计量设施,按时报送用水台账。 (二)整改类 1.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但存在超量取水、计量设施不规范、许可到期未延续等问题; 2.公共供水管网尚未覆盖区域,无证开展生活、农业种植养殖取水,符合补办许可条件。相关责任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依法补办、变更取水许可手续,规范安装、运维计量设施。 (三)退出类 1.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且供水充足区域内自备取水井(应急备用井除外); 2.无证取水且不符合取水许可补办条件; 3.长期闲置废弃、存在地质安全隐患、极易造成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取水井; 4.城区别墅、自建房违规私打取水井。上述取水井一律限期自行封填封闭、拆除取水机电设备,恢复原地地貌;逾期未处置的依法强制封填,全部费用由取水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6年7月10日—9月30日 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开展自检自查,严格落实“有井必查、一井不漏”工作要求。请各取用水单位、取水个人主动配合现场核查工作,完整、如实提供取水许可、用水台账等相关佐证资料。不得隐瞒、虚报相关信息。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6年10月1日—11月30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针对城区别墅、自建房私打违规取水井,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止取水,限期完成封填并同步实施行政处罚;逾期未自行封填处置的,由区水务局依法组织强制封填,产生的施工、处置等全部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自觉配合核查整治。全区所有取用水单位、个人须主动配合排查登记工作;存在违法违规取水行为的,请主动到区水务局水政水土保持股报备,主动接受整改、处罚,争取从轻处置。 (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非法无序取用地下水行为,举报电话:思茅区水务局水政水土保持股0879-2146575。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偷采地下水、拒不落实整改要求、阻挠干扰执法排查、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 2026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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