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思茅区市场监管领域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8项) |
| 序号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任务时间 | 抽查比例/户数 | 检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2025年2-11月 | 2户 | 实地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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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 对被许可生产、经营、使用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购买、使用、存储情况及相关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使用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 | 2025年2-11月 | 2% | 现场检查 | 区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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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区财政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 会计领域 | 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 代理记账机构 | 2025年9月底前 |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确定 | 现场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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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区教育体育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信和科技局 | 校外培训 |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抽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 | 30%/4所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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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劳务派遣机构 | 2025年11月30日前 | 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各地可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科学调整。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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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 工资支付 |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用人单位 | 2025年11月30日前 | 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各地可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科学调整。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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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力资源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2025年11月30日前 | 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各地可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科学调整。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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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区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 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 1-11月 | 全区10%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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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区商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 汽车(新车)销售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2025年1月-11月 | 5%以上 | 实地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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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区商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2025年1月-11月 | 5%以上 (不少于3户) | 实地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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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教育局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 重点检查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内经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履职到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帐记录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及高风险食品原料;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以及晨检制度落实情况;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正常运转;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是否推行了“明厨亮灶”。 | 全区学校食堂 | 3月1日-10月30日 | ≥5% | 实地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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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区林业和草原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草原监督检查 | 林草种苗监督检查 |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 2025年11月前 | 1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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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区统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国家常规统计抽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2025年3-11月 | 4户 | 现场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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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区税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 税务检查与职能部门共同进行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 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 | 1-11月 | 6户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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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普洱市思茅区消防救援大队 |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思茅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宾馆、旅店 | 2025年1月至11月 | 3户 | 现场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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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普洱市思茅区消防救援大队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检查 | 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含市场准入检查、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定和抽样送检等) | 思茅区行政区域内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 | 2025年1月至11月 | 2户 | 现场检查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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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区气象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 2025年11月30日前 | 3% | 现场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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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区气象局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 2025年11月30日前 | 5% | 现场检查 | 区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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