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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云南别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思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 0003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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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云南别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3518235353,公司注册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商业城石龙路口4楼6号,法定代表人:曹仁之。 本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受送达人:云南别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有效联系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采用在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公告,本局于2026年5月18日依法作出的思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 0003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到本局领取。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26号1楼,电话:0879—3012522) 附件:思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 0003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PDF下载链接) 普洱市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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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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