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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6月)



索引号: 2052/20250620-00001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日期: 2025-06-2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

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

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机关

黄世林、王英夫妻涉嫌电鱼案

思农罚〔202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202563日收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移交的黄世林夫妇在下午7点思茅河北段用电鱼机电鱼案。202563日早上9时城北派出所民警将渔具和渔获物交给思茅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移交函)进行调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处罚

没收渔获物和渔具、罚款


0.1

2025617

普洱市思茅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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