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馈问题 | 云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 |
| 责任单位 | 区林草局 |
| 责任人 | 陈震 0879-2120507 |
| 整改目标 | 违法案件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森林资源监管持续加强,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天然林管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天然林资源底数更加精准。 |
| 整改措施 | 1、严格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整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做好资源普查。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区范围组织开展的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对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整,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提高森林资源精准管理水平。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天然林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编制非天保工程区天然林停伐保护县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林天保〔2017〕5号)的要求,思茅区积极开展2016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云南省天然林停伐保护思茅区实施方案》,制定保护措施。一是实行封山管护制度。禁止进行商业性采伐,禁止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焚烧;禁止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破坏天然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狩猎。二是实行巡山管护制度。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护,履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记录巡山日志,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处置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发现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违规征、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情况。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利用电影、电视、照片、会议、宣传档、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村民进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森林保护意识。四是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天然林保护能力。加强对管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管护业务水平。五是加强对森林管护的检查与监督力度。加强对森林管护人员、森林管护巡山记录等森林管护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检查与监督,对管护人员的日常巡山管护工作和巡山记录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考核等监督工作。 2、2025年查处涉起源为天然林的林政案件共计7起。 3、编制《云南省思茅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压实11个责任单位(包括7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管护责任,切实落实485名管护人员的管护任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护体系。 4、规范林木采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云南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7号)、《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普林发〔2021〕259号)文件精神,思茅制定《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细则》。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乡(镇)的指导,从总体上探讨、研究采伐管理科学规范的程序,抓住重点环节,简化程序,尽可能提前实施采伐作业,提高业主经济效益;二是严格作业设计,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定点和标示要更加准确,坚决杜绝在规程禁止的地方进行设计,保证作业设计内外业时间,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发证人员素质,切实把好发证关;四是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通过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来予以保障,明确相应面积应该具有相应的监管人员及其职责;五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在采伐限额调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并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的管理意见》,严格控制采伐阔叶混交林,皆伐阔叶混交林。按区域统筹,没有将各分项限额串用和挪用挤占现象。 5、制定《思茅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普查工作,2023年,完成天然林起源变化图斑2555个,面积8.23万亩;2024年再核实天然林起源变化图斑393个,面积2.70万亩。目前已启用普查数据,5.51万亩起源错划调整为人工林。 |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邮箱:smqlzzb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