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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洱市思茅区2026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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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洱市思茅区2026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有关单位,辖区各相关企业: 普洱市思茅区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地震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将于2026年10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地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地震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其中:制茶工程、食品加工及制造(咖啡)、制浆造纸和纸制品、微生物发酵)、地震工程专业。 二、申报条件 分别符合《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9号)《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6号)文件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技术员: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论文或业务工作总结,学历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同时提供单位承诺书、申报人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 2.助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论文或业务工作总结,学历证书复印件、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协议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同时提供单位承诺书、申报人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 注:转岗人员首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继续教育证明可不提供。 (二)其他具体要求 1.评审材料按《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一式1份,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放入一个资料袋或者文件盒中,《一览表》填写、签章后可靠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版)(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3.《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3)纸质文件、电子版文件各1份。要求:统一用Excel制作,由具体承办单位汇总填写,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单位承诺书(附件4)1份。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 5.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主要包括第一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6.申报人需提供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高960*1200;清晰度300 DPI,文件大小200KB—1M;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7.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册子第一页为目录,册子内容顺序要与目录顺序一致,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专业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等。2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所有复印件须有单位盖章及审核人签章。 8.各种证件中若出现申报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不一致情况,需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由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9.非公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申报人经县级人社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各1份。 10.国企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规范申报评审行为 1.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程序流程按云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和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审核行为负责,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4.经审核同意拟推荐的,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附件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附件6),由用人单位在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注:公示张贴后需拍照彩色打印1份提交)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注:对学历和资历条件未达到全省统一要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取得对口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者,或取得对口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或13年者,可不受初级职称履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二)其他要求 1.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2.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的履职年限是指相应层级职称聘任年限。 (三)主管部门业务范围及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婵玉,联系电话:2122924。 (四)材料报送事项 请于2026年8月3日至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送至思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思茅区茶苑路4号普洱市思茅区行政综合办公楼四楼)进行现场审核(不受理邮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版) 3.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单位承诺书(样本) 5.职称申报公示(样本) 6.公示结果样式 7.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8.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9.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10.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思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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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附件3: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附件【附件4.单位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附件5.职称申报公示样式.doc】 附件【附件6.公示结果证明样式.doc】 附件【附件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pdf】 附件【附件8.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9.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pdf】 附件【附件10.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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