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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索引号: 2027/20251126-00001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日期: 2025-11-2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号:

 反馈问题

督查报告中指出:(14普洱市落实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有差距,餐饮油烟管控不精细,全市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器仅52.6%

 责任单位

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

                             王  葳

 整改目标

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整改措施

1.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在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思茅区关于规范餐饮行业的告知书》;二是在普洱市便民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窗口向前来办证的人员发放《思茅区关于规范餐饮行业的告知书》,告知餐饮经营户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

化器。

2.强化监督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器。一是对新开办的餐饮企业在现场核查环节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经营户督促落实安装,对已经安装的餐饮经营户,要求做好定期维护,按照要求使用油烟净化器;三是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定期开展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摊点违法经营专项检查,对出店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予以查处。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重点整治点位为思茅区普洱二中周边区域、腊梅坡、麻鸡丫口、茶马古镇、珠市街、八益商贸城、旅游环线等区域,针对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店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79份)。2024年12月6日,共排查餐饮服务场所143户,安装净化器90户,安装率为63%。2025年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排查工作,截至11月25日共排查餐饮单位862家,其中未安装净化设施234家;未安装净化设施的早点店和快餐店居多,已按照要求督促加装油烟净化器。普洱市便民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窗口向前来办证的人员发放《思茅区关于规范餐饮行业的告知书》1671份,告知餐饮经营户按照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879-2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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