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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索引号: 2025-/2019-101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公开日期: 2019-10-1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思茅区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

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安排,思茅区财政局对区级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统计汇总,现将思茅区级部门(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063.29万元,较2017年减少443.78万元,下降2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3.85万元,较2017年减少5.74万元,下降59.85%,因公出国(境)2人次;公务接待费为446.9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64万元,下降19.70%,国内公务接待7,948批次,公务接待66,272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2.55万元,较2017年减少328.39万元,下降34.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减少117.44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55万元,较2017年减少210.95万元,下降25.62%。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9辆。

2018年,思茅区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较2017年减少443.78万元,压缩比例达29.45%,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思茅区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思茅区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思茅区级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较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507.07

1,063.29

-443.78

-29.45%

1、因公出国(境)费

9.59

3.85

-5.74

-59.85%

2、公务接待费

556.54

446.9

-109.64

-19.70%

3、公务用车费

940.94

612.55

-328.39

-34.9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117.44

0

-117.44

-1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3.50

612.55

-210.95

-25.62%

 

附件2:

思茅区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2018年使用区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各级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思茅区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级各部门与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附件【思茅区三公经费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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