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思茅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低)



索引号: 2018/20251028-00001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日期: 2025-10-2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 文号: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普洱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低。截至20233月,普洱市993个行政村中仅有318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污水治理率32.0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42%,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13位。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

责任人


整改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目标。

整改措施

1.制定《普洱市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类施策逐步提升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村规民约落地,大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加强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成立区、乡镇(街道)、村等三位一体的管理机构,印发《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思政办发〔202395号)、《关于加快推进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思农领办发〔20244号)。

2.编制《普洱市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区推进试点项目可性研究报告》,确定以“小三格+大三格”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3.投入“以奖代补”省级资金2403万元,2024年完成29个行政村24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修订《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水质监测监督管理考核机制》等制度,明确专人开展巡检,保障设施稳定运行。

工作成效:思茅区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82.14%,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目标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下载Word | 下载PDF    打印 | 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