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督察报告指出:普洱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低。截至2023年3月,普洱市993个行政村中仅有318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污水治理率32.0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42%,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13位。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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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目标。 |
整改措施 | 1.制定《普洱市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类施策逐步提升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村规民约落地,大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加强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成立区、乡镇(街道)、村等三位一体的管理机构,印发《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思政办发〔2023〕95号)、《关于加快推进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思农领办发〔2024〕4号)。 2.编制《普洱市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区推进试点项目可性研究报告》,确定以“小三格+大三格”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3.投入“以奖代补”省级资金2403万元,2024年完成29个行政村24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修订《思茅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水质监测监督管理考核机制》等制度,明确专人开展巡检,保障设施稳定运行。 工作成效:思茅区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82.14%,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目标。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