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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 P002-30/2022-1214006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思茅区人民政府 文    号:
 

2022年9月30日,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思办发〔2022〕78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1号)、《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2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育人力资源活力,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5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9〕97号)等文件,结合思茅区实际,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普洱市思茅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和《普洱市思茅区书记、校长和教师“一评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考核结果的运用,实现对教师“管理—考核—聘任—监督”的闭环管理。

(二)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均衡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有效化解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结构性短缺矛盾,实现对各学段、各学科师资的统筹分配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设置、交流轮岗、岗位聘任、考核奖惩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实现人岗相适、适岗尽才、优师优教。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与分工。

(二)合理设定聘任岗位。各学校在区教体局核定的编制使用总量、岗位设置总量内,结合学校需求和实际进行设岗,所设岗位必须明确具体名称、数量、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学校岗位一年一设,岗位聘任合同一年一签。

(三)规范岗位聘任程序。全区统一时间、统一步骤,以学校为单位,按照校内聘任——跨校聘任——组织调配等步骤进行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对学校每年参与跨校聘任教师数进行设限,在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的同时,保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建立以师德为先,以教学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为导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现聘岗位的教师给予解聘。

(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的岗位聘任实施方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岗位聘任坚持以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为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聘任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畅通教师诉求渠道。教师岗位聘任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文件:http://www.smqzf.gov.cn/info/egovinfo/1002/smqzwgk_nr/P002-30/2022-1214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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