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明办明电〔2018〕3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情况及各乡(镇)、区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特编制思茅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本可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思茅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及《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开展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队员,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设立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信息科(信息公开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完善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全区各类政务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牵头部门,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群众会、墙报等形式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得到全面及时公开,并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打造全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和数据开放,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强化检查,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提升全区政府治理能力和“三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细化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全区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18条,累计公开2354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8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1763条,规划计划类178条 ,行政许可类 184条,重大建设项目类4条,民生实事、民政扶贫救灾及社会保障就业类55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类136条,环保能源类18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26条,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类7条,行政处罚类451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153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0条,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185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4541条,通过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37条,通过墙报公开142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1次。
(一)全面推进机构职能、政策与规范性及规划计划文件公开。一是按照《条例》和《规定》及省、市关于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公开每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办事工作日制度等相关要求,一年来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新闻发布会、墙报等形式主动公开46个部门(单位)行政职权12类6500项、责任事项46170项、追责情形45310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其次,思茅区尽力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重点公开保留的市、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区属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加大区、乡(镇)两级政府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三是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2017年重点公开稳增长政策措施、20项重大项目建设和10件惠民实事完成情况的督查信息。四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公开区级政府部门预决算,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乡(镇)两级部门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推动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况。2017年底前,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思茅区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区属各部门按照规定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示(已按要求完成全区部门汇总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公开信息178条)。
(二)不断推进行政许可公开。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实行“阳光执法”。及时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工商登记、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方面的许可信息。一年来共发布许可行政信息184条。
(三)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及教育、卫生、文化、易地扶贫搬迁等设施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并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区发改部门等门户网站新增“思茅区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栏目,年内发布信息4条;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PPP操作模式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四)不断推进民生改善政务公开。
1.大力公开脱贫攻坚信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加大政策、资金、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目前共公开2017年度精准扶贫信息416条。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减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确保了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另外,思茅区积极指导督促定点帮扶单位全面公开帮扶资金项目情况,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2.大力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细化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并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一年来,思茅区已公开城市低保对象(除城市特困人员)2403户3609人,发放低保资金1522.6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588户9688人,发放低保资金1958.17万元;特困人员436户453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298.22万元;医疗救助方面,思茅区全年医疗救助共救助2942人次,268.28万元(含建档立卡人员二次回补医疗救助资金102.98万元);资助参保11574人(其中:农村低保7393人、城市低保3609人、农村特困338人、城市特困234人),86.67万元。临时救助方面,思茅区临时救助共救助871人次282.65万元(其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121人36.3万元;预拨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资金71.32万元)。
3.大力公开保障就业信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政策措施,推动公开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集中展示。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公务员考录、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信息,特别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一年来,思茅区共发布各种就业创业信息53条。
4.大力公开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有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细化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安置政策和办法、安置对象和结果等信息(主要在系统门户网站对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作了动态报道公开了新增棚户区改造任务2069户)。二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省、市“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的操作程序筛查确定危改对象户”等有关要求,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550户,易地扶贫搬迁3年行动任务270户,并将精准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信息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标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主要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住房保障工作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发布了思茅区中心城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分配通知(锦辉·第一郡940;锰铁合金厂979套;3.三家村地块156套;普洱人家北侧地块58套。);发布了思茅区2017年第四批公共租赁96套住房摇号结果,第五批公298套共租赁房摇号结果。
四是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等住房建设领域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备案情况。
(五)深化国土资源领城乡建设信息公开。严格把关交易信息发布,完善交易项目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推行交易信息公开,积极建设“一网三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发布交易活动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准备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履约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依法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房屋征收部门按时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及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等信息,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自觉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一年来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三农通短信服务平台”等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信息56条)。全面公开思茅区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具体包含招拍挂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包括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结果等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征地信息近33条、批复47条。
(六)大力公开环境能源信息。加大思茅城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的公开力度,定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主要是加大对纳贺、大箐河、箐门口和木乃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的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全区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做好梅子湖、洗马湖等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以及建设单位或政府作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主动全面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布水泥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并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等。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受理和批复的环评文件等大量环境信息。公开“12369”环保投诉电话,并24小时保证环保投诉电话畅通,方便群众咨询投诉;通过环境质量显示系统显示屏公布城区每天环境质量状况,让市民及时了解身边环境情况。2017年,思茅区累计主动公开环境保护类信息184条。
(七)大力公开科教文体卫生领域信息。加大中小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公示力度。做好思茅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动区属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及时发布分级诊疗、全面放开二孩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解读和进展情况。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公开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积极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一年来共公开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6条。
(八)大力公开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信息。
密切关注建设领域、食品饮品生产领域、商业中心等安全生产问题,整合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力量,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不断提高公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一年来共发布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理信息7条。
(九)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主要是在政务办公大厅设立窗口示意图、触摸屏查询机和电子大屏,对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等信息予以公示;二是在窗口单位摆放制作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并在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区属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截止2017年,累计录入入库事项共6028项,通知公告33条,工作动态105条;累计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29706件,全区办结率为99.99%)
(十)加强政策解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精神,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报纸刊发或其他媒体播报。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一年来共发布政策解读2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思茅区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民生实事、环保、科教卫生等各类信息,全年无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思茅区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安全。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思茅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以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抽查为契机,不断加强各乡(镇)、区属各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努力做好权力清单编制和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单位领导或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机构人员配备不够健全专业(缺少专门的办公机构),专题研究的少,网上办公、现代化信息办公等发展意识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依然不够高,时效性也不够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依然不高(一定程度上跟群众科技素质有关),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远远不够。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依然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五是咨询服务质量有待改进和完善。
2.具体改进办法和改进措施。
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好与省、市对应的专门办公机构,并配备业务精、素质强的政务公开干部队伍负责抓好此项工作;适时择机召开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使之形成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四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五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全面性、时效性和质量。六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上办公的知晓度,不断提升思茅区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全力推进全区网上办公现代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
探索建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努力使培训范围覆盖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年从区级层面举办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培训班2期以上,计划在2年内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分级分层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全区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思茅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附件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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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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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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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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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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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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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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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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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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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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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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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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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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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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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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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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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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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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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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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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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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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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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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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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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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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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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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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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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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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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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7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5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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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70
|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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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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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单位负责人:陈 奇 审核人:李志远 填报人:文也平
联系电话:2133791 填报日期: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