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杨亚萍 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卢弟鹏 任区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新艳 任区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娇娇 任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佳杰 任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周 东 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 涵 任区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修毅 任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 震 任区供销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乐 任区住建局副局长,免去区人防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周 喆 任区人防办主任;
周康吉 任区人防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 兵 任区交运局副局长;
周 敏 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李 波 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 锋 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安全生产巡察员职务;
李江伟 任区林草局副局长,免去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胡孟赟 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 娟 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 艳 任区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吕松刚 任区供销社副主任,免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周建东 任区市场监管局思茅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区市场监管局龙潭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 鑫 任思茅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洁华 免去区发改局副局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许永春 免去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谭 韬 免去区交运局副局长职务;
吴 彬 免去思茅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龙 汐 免去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鸿明 免去区人防办主任职务;
全跃辉 免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温 微 免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彭海飞 免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 志 免去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稽查员职务;
薛红梅 免去区市场监管局思茅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何 燕 免去区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瞿生陇 免去区供销社主任职务;
邹炳辉 免去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赵 勇 免去思茅曼昔茶场管理局副局长、副场长职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