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egjj.com/)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部门主要通过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egjj.com/)、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uershi.gov.cn/)发布公开信息,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egjj.com/)或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uershi.gov.cn/),在“站内搜索”中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或相应栏目获取所需查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楼综合科
邮政编码:665099
办公时间: 8:00-11:30 ,14:30-17:30(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 2889707、2889077,传 真:2889076 电子信箱:pegjjzhk@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到登录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uershi.gov.cn/)或普洱住房公积金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egjj.com/)下载《申请表》,或到本部门综合科领取《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递交申请,也可以到本部门办公室当场递交,或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部门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部门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