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2023年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方案
为提高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加快申请轮候人员分配,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思茅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
2021年申请合格轮候人员和已入住单间的配租人员共计2997户均可参加两室一厅分配。
二、分配房源
思茅区主城区帝泊洱地块、第二郡、第一郡、二中地块、锰铁合金厂地块、普洱人家北侧地块、三家村地块、希望家园、阳光和园、阳光小区、如意园11个小区公租房。
三、分配方式
1.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思茅区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级以上残疾人、优抚对象、重大疾病人员以单列住房方式优先安排。
2.不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轮候人员以电脑摇号方式分配。
四、电脑摇号分配程序
(一)摇号步骤
电脑摇号分两轮进行:一是所有配租人员参与第一轮摇号,通过首轮摇号确定参与第二轮摇号分配公租房的顺序号;二是根据可分配房源数量情况,选择在首轮摇号中与可分配房源数量一致的顺序靠前人员数量以等额摇号方式参与分配。
从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原则上至少分配一次,分配房源为上个季度腾退出来的两室一厅户型公租房。
(二)其他分配事项
1.每季度摇号分配公租房前,先对轮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思茅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参与摇号分配;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分配资格,同时分配顺序号作废。经复审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单列住房优先安排,不参与摇号分配,同时分配顺序号作废。
2.未能配租到两室一厅的,如愿意入住一室一厅和单间的,可到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参加摇号分配。
五、配后管理
1.摇号分配到公租房的人员,在摇号分配后10个工作日内,到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取配租通知书,并到所分配公租房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领取配租通知书或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将收回其配租的公租房。
2.因所配租房源不便于工作、生活的,经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备案后,配租申请人可以相互调换所配租房源。
3.根据《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拒绝入住所配租公租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公租房租赁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思茅区茶苑路28号(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咨询电话:0879—231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