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自交付使用以来,租金标准一直沿用2012年制定的标准,至今未进行过调整。随着思茅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增加,公租房小区周边住房市场租金提高,现执行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已经不再符合思茅区市场水平和管理需求。为有效解决公租房建设成本回收、缓解公租房还本付息压力、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收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租金评估及公租房运营管理实际情况,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步拟定了《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于2023年3月6日前反馈至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9—2311173,传真:0879-2162824;邮箱:pessmqjsj@126.com。
附件: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
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