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17:12 浏览:[] 作者: 来源:
鼎城国际的广大业主:
大家好!
鼎城国际自交房至今,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未召开和成立,小区建设和管理还不够规范,邻里间、业主与物业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借此机会,我们发出这封公开信,一是希望将广大业主召集到一起,共同商讨解决小区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就部分业主关注的成立业委会相关事宜做如下宣传。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前期,鼎城国际小区住户众多、意见分散,加之部分行政职能下划,业主委员会筹备进度较慢,请大家正确认识、同心协力、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思茅街道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站,主要负责指导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今后,希望全体业主更加关心、关注小区建设,支持、参与社区管理,理解、配合街道工作,共同构建和谐宜居小区管理环境。
咨询方式:思茅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0879-2146284
茶马古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站0879-2881866
相关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649.htm)
2.《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_2016·2 增刊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139402.htm)
3.《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_最新文件_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yn.gov.cn/zzms/zxwj/202302/t20230216_255022.html)
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http://www.gov.cn/gzdt/2009-12/17/content_1489296.htm)
思茅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茶马古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站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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